上海市对家禽业给予财政补贴
2013-04-19上海市对受禽流感影响家禽养殖场的补贴政策如下:
(1)对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不变,15元/套,对孵化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,0.5元/羽;
(2)对家禽养殖场给予一次性的财政补贴,其中对持有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的补贴标准为:存栏蛋鸡3.0元/只,存栏肉鸡2.0元/只;补贴的家禽数量以今年3月底的统计报表为准;
(3)对上海市范围的肉鸡和淘汰蛋鸡实行定点保护收购,肉鸡的收购不低于9元/公斤,淘汰蛋鸡收购每公斤不低于7元/公斤。
(4)上海市农业部门与家禽定点屠宰点,签订家禽定点保护价的收购协议,并将临时减免11家家禽定点屠宰点的检疫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