暂停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
2011-04-20
为控制玉米深加工过快发展,经国务院批准,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:暂停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,自201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,纳税人购进玉米深加工生产除饲料产品之外的货物,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提进项税额。
另外,财政部、国税总局还下发通知,决定对中储粮总公司于2009年至2010年用于转储备和轮换以及履行政府承诺而组织的进口粮(油)继续执行2006年至2008年的相关进口税收政策,即: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,所纳税款由中央财政全额退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