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布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
2011-04-05
3月28日,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了《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》,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实行棉花临时收储制度。收储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:
(1)收储价: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(公重),其它等级皮棉的收储价格按照3%的品级差率、1%的长度差率计算。此价格远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,因此只能起到最低收购价的作用。
(2)预案执行期间:当监测的棉花市场价格连续五个工作日低于临时收储价时,启动收储预案。
(3)收储对象:收储的棉花为2011年度生产加工并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锯齿细绒棉,由具有400型棉花加工资格的棉花企业直接交储,体现了国家继续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决心。
(4)覆盖面广:执行本预案的棉花主产区为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陕西、甘肃、新疆13省(区、市),这13个省的棉花产量占全国棉花产量的99%以上。